通过真正的民主制使国家制度的内容不断地被引回到自己的现实的基础、现实的人、现实的人民,并被设定为人民自己的作品。
所有知识体系都产生于某一确定的真实生活空间,唯有领悟到该生活空间的独特性,才能充分把握孕育其中的知识体系。在纪检知识的形成过程中,理想信念扮演着重要角色,而在监察知识的产生过程中,强力制裁始终是其坚强后盾。
与此同时,纪检监察学三大体系建设还应当重视方式方法。(三)自主知识体系的特征:本土性与融贯性作为纪检监察学三大体系内核的知识体系之所以是自主的,盖因它具有极为强烈的本土问题意识和异常雄厚的本土实践基础。所谓体制机制创新,最主要的是超越传统,告别单一模式而建构合作模式,即不再把纪检监察学三大体系建设视为学术界的专利,看作是学院派的自留地,而应当充分利用实务界的各种资源,积极主动地邀约实务界参与纪检监察学三大体系建设,实现学术界与实务界的协作共建。在党的领导、自我革命话语体系下,有党性、党风、党纪、形式主义、官僚主义、享乐主义、奢靡之风、特权思想、特权行为、得罪千百人,不负十四亿、重遏制、强高压、长震慑、有案必查、有腐必惩、打虎拍蝇猎狐围猎等林林总总的政治话语。例如,《监察官法》第12条规定,监察官必须熟悉法律、法规、政策,具有履行监督、调查、处置等职责的专业知识和能力。
(二)自主知识体系的源泉:党和国家监督体系追根溯源,纪检监察学的自主知识体系乃是我国纪检监察实践土壤培育出的一朵理论之花,是中国共产党破解自我监督这一世界级难题,破解国家治理中的‘哥德巴赫猜想的体系性表达。唯有切实掌握了马克思主义的原理与技术,才能在纪检监察学三大体系构建过程中自觉把它转化为理论预设和思维方法,高效培育自主知识体系,进而使纪检监察学成为从里到外都弥散着马克思主义精气神的中国特色学科。不过,有权机关即纪检规范适用机关的解释是一种真意解释,也就是一种阐明纪检规范规定文本及其精神的职务行为,而其他任何主体的解释都不属于真意解释,对外没有规范效力。
在理论渊源、规范基础等方面,纪检学的知识体系和监察法学的知识体系有一定的差异,对此纪检监察学固然不能忽视。纪检监察工作是党和国家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只有在党的创新理论科学指引下,在党中央集中统一领导下,才能坚定有力、行稳致远。一门科学提出的每一种新见解都包含这门科学的术语的革命。综合比较既有研究成果,笔者认为纪检监察学的众多学科可以划分为四类,即理论学科、解释学科、实务学科与历史学科。
构建自主知识体系,是纪检监察学的时代使命和根本目标,是纪检监察学三大体系建设的必由之路。纪检监察学三大体系建设应当坚持以马克思主义为指引,坚持问题导向,坚持体制机制创新。
它属于纪检监察学的基础理论,是依据原点理论展开的次级理论。对于构建纪检监察学学科体系而言,当下最迫切的课题是作为一级学科的纪检监察学应当包含哪些学科。纪检监察学的政治类话语中最典型的当属党的领导和自我革命。党和国家监督体系的核心组织是党的纪委和国家监委。
培养德才兼备的高素质纪检监察人才,首要的当然是向他们传授自主的纪检监察知识体系。《纪律检查委员会工作条例》第29条规定,党的纪律检查工作坚持把一体推进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作为反腐败斗争的基本方针、新时代全面从严治党的重要方略。为了推动教材本身的规范化、科学化建设,可以广泛吸纳实务界的人士参加,如请他们针对教材写作大纲提出意见建议,甚至直接参与教材的编撰工作。事实证明,在关键少数上做好文章,的确能起到事半功倍的效果。
党内问责也是纪检监察学的一个重要学术话语。参与的方式可不拘一格、灵活多样。
既然治权的对象范围如此广泛,为了更好地履行职责,就不能不加强工农检查院的力量,它应当与党的监察机关合并结合。2022年9月,国务院学位委员会和教育部将纪检监察学纳入了《研究生教育学科专业目录》,使之获得了国家认证的独立学科身份,正式成为法学门类下的一级学科。
此外,网络科技的日新月异势必使得腐败的形式更加隐秘,纪检监察机关的反腐难度与日俱增。它们中的大多数是世界各国法学学科所没有的,因而,纪检监察学学术类话语最能体现中国特色、中国风格、中国气派。关键词:纪检监察学 学科体系 学术体系 话语体系 自主知识体系 纪检监察学是国家纪检监察体制改革进一步深化的产物,是新时代所形成的一门新兴的哲学社会科学学科。新时代坚持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更加需要系统研究中国历史和文化,更加需要深刻把握人类发展历史规律,在对历史的深入思考中汲取智慧、走向未来。由此可知,作为一种纪检监察政策话语,四种形态已然得到了党内法规的全面认可,成为纪检监察学话语体系的一个重要元素。纪检监察实践土壤的主要成分就是党和国家监督体系。
纪检知识体系与监察知识体系在很大程度上是可以彼此独立的。纪检监察学政策类话语与政治类话语、学术类话语并非各自孤立地存在,它们之间有着紧密的联系。
用特殊的形式把两个功能同质的机关合并起来,这不就是我们正在躬行践履的合署办公么?由此可知,早在一百年前,为了强化权力监督,列宁就提出了党内监督机关和国家监察机关合署办公的思想。在理论上,解释主体范围具有开放性,即不排斥任何组织和个人解释纪检法规。
对此,既有的纪检规范和监察规范未必能供给现成的答案,而需要在实践中反复摸索,不断总结各种案例的处理经验,然后在概括、归纳以往经验基础上为之提供可行的参考答案。要加强对权力运行的制约和监督,让人民监督权力,让权力在阳光下运行,把权力关进制度的笼子。
没有党规党法,国法就很难保障。(4)在规定内容上,纪检规范一方面对党员干部的限制性规定比国法要多得多,另一方面对党员的要求比国法对公民的要求又高得多。……中国共产党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的领导核心,党的政策是立法的依据,是执法和司法活动的指导。其政治性主要体现在,它务必服从和服务于全面从严治党的政治需要。
纪检监察体制改革促使我国宪法层面上的国家机构出现结构性调整,监察委员会成为新的宪法机关,其行使的监察权属于一种新型的中国式宪法权力。如何始终具备强大的执政能力和领导水平。
从概念范畴、基本原理到规范解释,中国式纪检监察学知识体系都与西方国家基于权力分立制衡体制的知识体系有着本质上的不同。纪检监察实务学科面临的实务问题比较庞杂。
2023年2月,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的《关于加强新时代法学教育和法学理论研究的意见》明确提出:坚持依法治国和依规治党有机统一,加强纪检监察学、党内法规学学科建设。党纪轻处分、组织调整成为违纪处理的大多数。
这两个机构合署办公,实行一套工作机制,履行纪检、监察两项职责,使党内纪律检查与国家法律监察真正实现了一体化。习近平总书记指出:一把手违纪违法最易产生催化、连锁反应,甚至造成区域性、系统性、塌方式腐败。问题是时代的格言,是表现时代自己内心状态的最实际的呼声。它是一门以监察法律规范和监察法律现象为研究对象的法律科学,着重讨论《监察法》《公职人员政务处分法》《监察官法》《监察法实施条例》等监察规范的解释及适用问题。
党纪重处分、重大职务调整的成为少数。(三)坚持体制机制创新,强化学术界和实务界的协作共建在体制机制上坚持创新,是纪检监察学自主知识体系建构之路平坦顺遂的基本条件。
而国家监察制度在我国更是有着千年未曾中断的悠久历史。2.原点理论:大党独有难题理论从上述元理论自然可以推导出原点理论。
像《纪律检查委员会工作条例》《党内监督条例》《巡视工作条例》《纪律检查机关案件检查工作条例》《纪律检查机关监督执纪工作规则》等,都是典型的专门规范纪检工作的党内法规。可见,一体推进三不腐已然从理论走向实践,成为纪检监察机关法定的工作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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